院属各研究所(中心):
根据《关于评定哈尔滨工程大学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研院函〔2017〕52号文件,现进行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评审细则详见《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公示期至10月9日上午11:00,如有异议可于10月9日上午到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进行反馈咨询。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于2017年10月9日下午5:00前向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双面打印);
2. 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排序汇总表;
3. 国家奖学金评选成果附表;
4. 拟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说明;
5. 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所有表格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夹以“学号姓名”命名,纸质版材料用档案袋装好,并在封皮上标明学号、姓名和电话。相关表格见研究生院网站《关于评定哈尔滨工程大学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附件。
自动化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
自动化学院关于评定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