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研究所(中心):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院函〔2018〕19号文件,现进行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评选办法详见《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公示期从即日起至9月17日上午10:00,如有异议可到自动化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进行反馈咨询。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将申报成果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用档案袋装好,封皮标明学号、姓名和电话,以及《学业奖学金评选成果附表》电子版(注意:其中包括“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两个分表格),附表以“学号姓名”命名,于2018年9月17日上午11:00前交给各班班长,逾期不再受理。
自动化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