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不断增强党风廉洁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洁警示教育提出以下意见。
一、教育对象
党风廉洁警示教育的对象是全校师生员工,重点是学校党委管理的中层领导人员以及涉及人财物的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
二、教育内容
(一)理论知识
1.《中国共产党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
2.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洁建设的重要论述。
3.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
4.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以及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方面的知识。
5.其他理论知识。
(二)典型案例
1.全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项纪律”的典型案例。
2.高校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3.校内违规违纪案例。
4.其他重要警示教育内容。
三、教育方式方法
(一)集中教育
1.理论学习。将党风廉洁警示教育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校政治理论学习年度计划,以案释规释纪,通过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思想道德修养、强化全校师生的廉洁自律意识。
责任单位:宣传部、纪委办、党风办、各处级单位
2.专题警示。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和观看警示教育片、发放警示教育学习材料等方式,进行专题教育,让教育对象有代入感,更加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责任单位:纪委办、党风办
3.教育培训。在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教职工培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剖析违规违纪案例,解读廉洁自律要求和各项规章制度,纠正思想误区,让正向价值深入人心,让错误思想无处容身。要将警示教育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反面典型的分析,加强思想引领,引导师生员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四个意识”。
责任单位:纪委办、党风办、组织部、党校、宣传部、校工会、校团委、学工部、人力资源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日常宣传
通过校内各种平台和渠道,及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项纪律”和涉及高校的典型案例,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洁建设的最新精神和政策方针,及时推送党风廉洁方面的学习资料,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坚决遏制违规违纪行为。
责任单位:纪委办、党风办、宣传部
(三)案件通报
校内违规违纪问题处理后,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处级单位要按要求有针对性地在相应范围内传达教育,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使广大师生员工尤其是领导干部引以为戒,真正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责任单位:案件具体承办部门、各处级单位
(四)廉政谈话
结合廉政谈话制度,将警示教育纳入新提任处级、科级干部及重要岗位轮岗人员的廉政谈话内容,运用校内外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进行教育,警醒教育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
责任单位:纪委办、各处级单位
四、工作要求
各分党委、党总支和各处级单位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党风廉洁警示教育,提升广大师生员工特别是领导干部遵章守纪和廉洁自律意识,通过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坚持查找问题和深化改革相统一,从问题入手,抽丝剥茧,查找根源,深化改革,破立并举,着力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领广大师生员工主动学习、经常学习,自觉当政治上的明白人,对纪律和规矩心存敬畏、严格遵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